为贯彻落实建设教育强国战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中国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承担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实施工作,并于5月24日至25日完成现场测试工作。
为做好该项工作,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通知》的要求,中心组织专家编写监测实施全流程工作资料,召开省级实施工作说明会及省、市、县和学校共同参加的现场操作培训会,组建44个专家工作组赴各地开展现场测试、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与支持工作,确保监测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2023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在组织实施、监测手段等方面进行了探索与创新。一是地方监测体系进一步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将地市级纳入监测实施体系,要求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测试协调和指导,强化其在组织实施体系中的作用。为更好落实这一要求,今年首次在监测系统架构中设置地市级账号,地市级教育主管部门可以依托系统平台,掌握所辖区县测试组织准备情况和现场测试完成情况。二是首次开展大规模学生电子化测试。在2022年部分问卷电子化测试基础上,今年实现全部中学生学科测试和部分区县小学生相关因素问卷的电子化,完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电子化测试尝试。
今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37个样本县(市、区)、6700余所中小学、20万余名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参加了德育、科学、劳动教育质量状况及相关影响因素监测,样本学校校长、相关科目任教教师、班主任和区县教育管理人员参加了问卷调查。今年现场测试工作的完成,标志着第三轮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正式进入收官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