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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网站】董奇:开拓创新,以高质量监测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期间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内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主题,是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日前,教育部印发了《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对新时代改进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安排,这对于建设高质量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更有力地推动义务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一、开展国家监测是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


发展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是党和人民对教育的新要求新期盼。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要“健全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坚持和完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高质量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对于引领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意义重大。国家监测将党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方针政策融入监测内容和指标,检验各地的落实情况及成效,有助于引导各地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要求,及时转换工作重点。同时通过监测义务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制约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因素,有利于督促和指导各地集中精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着力点,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主要进展与成效


从2015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发布至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指导下,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完成了两个周期的监测工作,累计抽取了1900多个区县近4万所中小学校,对约120万名四年级和八年级学生进行了监测,相应的学科教师、班主任、校长也参与了调查。经过多年努力,国家监测在许多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有效检验了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监测指标体系的研制过程全面梳理了党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确保导向正确、针对性强,能够实现对落实情况的有效监测。通过开展6大学科监测,全面掌握了学生全面发展状况以及素质教育推进情况;通过分析区域教育质量差异状况和特殊群体学生发展状况,准确把握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进展状况;通过对课程开设、资源配备利用、师资队伍建设等进行监测,检验了课程与教学、教师队伍建设等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是全方位展现了义务教育质量状况。通过6年来对全国1900多个区县的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分析了我国中小学生在德育、语文、数学、科学、体育与健康、艺术等多领域全面发展的结果,获取了学生发展质量的一手数据信息;全面诊断了教育质量存在的问题、短板及弱项,着力找出制约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性因素;系统追踪了历年教育质量发展变化,清晰呈现了不同区域、不同群体的发展趋势。从横向、纵向多方位摸清了义务教育质量状况,为质量提升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有力推动了国家和地方改进教育教学。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建立了结果报告呈报机制,向国务院领导、有关教育部门呈报年度国家监测报告,为宏观教育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自2019年起建立了省域监测结果通报与整改机制,每年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向各省级人民政府印发监测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要求各省切实落实整改。在实践中总结出一批较为成熟的监测结果应用模式,如“解读报告-归纳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检验成效”五步法,为地方有效应用监测结果提供了参考和借鉴。宣传推广了典型地区在推动教育发展、提升教学质量等方面的经验案例,引领、推动各地探索适合自身的监测结果运用模式,促进了区域义务教育质量提升。


四是引导树立了科学全面的教育质量观。自2018年起,每年通过教育部门户网站、“微言教育”公众号、《中国教育报》等向社会发布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报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网等多家主流媒体高度关注、广泛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监测报告系统呈现了我国学生全面发展质量状况,对影响学生发展的关键因素进行了分析,体现了五育并举、素质教育的要求,在义务教育应当“培养什么人”和“如何培养人”方面持续进行了正面宣传,对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和育人观、扭转“唯分数”“唯升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倾向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关于监测工作的未来展望


今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第三周期的开局之年,研制出台新的监测方案恰逢其时,对构建新时期高质量的教育评价监测体系,更有力地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具有导向作用,我认为今后的教育评价监测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构建覆盖基础教育全学段的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测、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的相关基础研究,组织开展相关监测标准、工具的研发及相关的试点监测,探索建立完善的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制度和机制。


二是持续强化育人状况监测。对标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持续完善监测标准和工具,强化立德树人成效监测评价,重点加强育人理念、育人行为、协同育人等方面监测,引导和推动各级政府、学校和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正确的育人理念。


三是推动建立完善国家、省、市、区县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加强研究,厘清国家、省、市、区县四级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功能和定位,持续支持和指导不同层级教育质量体系构建,促进各级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的不断完善。


四是继续推动监测结果深度应用。进一步推动地方建立完善监测结果应用制度,为地方开展基于监测结果的教育质量提升提供强力支持和专业指导,促进监测结果运用在地方实践操作层面真正走深走实,真正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


作者董奇,系北京师范大学校长、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 

原文链接:http://www.moe.gov.cn/jyb_xwfb/moe_2082/2021/2021_zl62/202109/t20210926_567089.html

相关链接:

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方案(2021年修订版)》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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